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宝高新乡振发〔2024〕2号)文件规定,上半年符合发放跨省交通补贴条件共829人(其中渭滨67人、陈仓762人),补助资金41.45万元(其中渭滨3.35万元、陈仓38.1万元)。现将2024年上半年宝鸡高新区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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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宇豪
附件:宝鸡高新区2024年上半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xls
宝鸡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