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绩〔2024〕12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高新区财政中心开展了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小学、宝鸡钛谷新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二、检查结果
以上单位能较好地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务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细化。个别制度条款存在错误和不具体的情况。二是会计核算核算不规范,审批不严、附件不完整、票据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情况。四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个别单位办公耗材未建立台账,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出现费用化处理情况。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中心已下达检查通报,责成被查单位完善账务、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要求被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至区财政中心。
特此公告。
高新区财政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