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宝鸡市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共2家企业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经营许可证 编号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宝鸡市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4路城市公馆4号楼3单元601号 |
陈园 |
宝高新危(乙)字〔2021〕00064 |
三氟乙酸酐、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乙酸、三氟乙酰氯、甲醇钠、间苯三酚、硼氢化钾、硼氢化钠、四氢呋喃、硝酸胍、乙醇钠、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丙酰氯、碘乙烷、乙酰氯、异丙醚、正丁醇、正丁酰氯、铬酸钾、环戊酮、三苯基膦、三碘甲烷、氯化环戊烷、环戊烯、溴酸钠、1,3,5-三甲基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环己烷、环己酮、环己胺(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 |
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 |
宝鸡市高新区磻溪镇潘家湾村 |
翟少淳 |
陕宝高新油(甲)字〔2023〕00054 |
汽油、柴油 |
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