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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11-01 10:19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宝鸡市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共2家企业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负责人

经营许可证

编号

经营范围

备注

1

宝鸡市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4路城市公馆4号楼3单元601号

陈园

宝高新危(乙)字〔2021〕00064

三氟乙酸酐、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乙酸、三氟乙酰氯、甲醇钠、间苯三酚、硼氢化钾、硼氢化钠、四氢呋喃、硝酸胍、乙醇钠、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丙酰氯、碘乙烷、乙酰氯、异丙醚、正丁醇、正丁酰氯、铬酸钾、环戊酮、三苯基膦、三碘甲烷、氯化环戊烷、环戊烯、溴酸钠、1,3,5-三甲基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环己烷、环己酮、环己胺(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

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

宝鸡市高新区溪镇潘家湾村

翟少淳

陕宝高新油(甲)字〔2023〕00054

汽油、柴油

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01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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