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有关规定,依法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高新十路加油站、高新滨河大道加油站、陈仓路加油二站等3座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申报资料进行了核查,经研究决定拟同意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917-3802291
传真:0917-3802823 邮编:721013
附件:拟变更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信息
拟变更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信息
证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变更原因 | |
1 |
油零售证书第6103021035号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高新十路加油站 |
李旭力 |
宋亚军 |
企业人员变动 |
2 |
油零售证书第6103041047号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高新滨河大道加油站 |
李旭力 |
宋亚军 |
企业人员变动 |
3 |
油零售证书第6103041036号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陈仓路加油二站 |
李旭力 |
宋亚军 |
企业人员变动 |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