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河长办《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宝市河长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办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伐鱼河等3条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建档工作,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报请区总河(湖)长同意,现将伐鱼河等3条河流健康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
河流名称 |
健康评价得分 |
河湖类别 |
健康状况 |
1 |
清水河 |
64.58 |
三类河湖 |
亚健康 |
2 |
马尾河 |
73.66 |
三类河湖 |
亚健康 |
3 |
伐鱼河 |
75.36 |
二类河湖 |
健康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