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区拟收储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BJ-GX2025024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人宝鸡市育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收储价格9405万元;
宗地二:地块编号BJ-GX2025025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人宝鸡市育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收储价格9737万元;
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受理单位:宝鸡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科创中心A座510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0917-3780085
宝鸡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