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经本人申请,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初审、区社保中心终审,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0917-3423775。
序号 | 姓名 | 创办实体名称 | 经营地址 | 创业时间 | 创业方式 | 补贴金额(元) |
1 | 余兰 | 宝鸡市高新区兰兰老陕刀削面馆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磻溪镇高新三迪金域 | 2024/5/7 | 个体 | 10000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