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宝鸡高新区部分项目选址范围调整,部分未征收地块用途与已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不一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我局拟开展《高新区2022年陈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高新区2022年渭滨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采购金额约12万元),现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特此公示。
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9月15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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