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宝鸡市天昊加油站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61030420250111号)许可信息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拟同意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由蔡成冠变更为霍建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
联系人:刘哲 电话:0917-3803091
传真:0917-3802823 邮编:721013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