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53万元,用于监测帮扶对象新发展产业一次性补助,共3.053万元(陈仓2.903万元、渭滨0.15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388612 12317
联系人:张家驹
地 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0楼
附件:1.2022年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2〕198号).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