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5361112/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2-01-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发高〔2017〕120号)、《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8号)、《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陕科发〔2021〕9 号)、《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宝高新委发〔2021〕272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宝鸡高新区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八章:
第一章 总 则: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载体的主要功能和建设目标等;
第二章 众创空间:申请认定高新区众创空间应具备的条件、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的要求等;
第三章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认定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的条件,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符合的条件等;
第四章 科技企业加速器:申请认定科技企业加速器应具备的条件,加速器应建立企业准入机制,优选入驻企业,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等;
第五章 飞地孵化器;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高新区孵化载体认定备案程序和具体管理考核流程及标准;
第七章 奖励与支持:新认定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有关程序和要求;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