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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5361112/2022-0000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宝鸡高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4-05 11:26:02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0〕28号)、《宝鸡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宝办发〔2021〕21号)精神,有力推进我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共包括十个方面:

一、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

二、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

三、充分履行教育督政职责

四、全面加强对学校的督导

五、启动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六、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

七、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八、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保障

九、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

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任务落实


附件:宝鸡高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