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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5361112/2023-00018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秦岭区域潘太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7-19 14:31:5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秦岭办《关于印发<秦岭区域潘太路、清姜路、川陕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宝秦岭办发〔2023〕6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此次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排查秦岭区域潘太路沿线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现状,重点查清建筑物(构筑物)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性质、建设手续情况等具体信息,建立具有全面准确属性与位置信息的建筑物(构筑物)综合台账和问题台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现秦岭区域潘太路沿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有效监管,为全面治理违法建设等乱象和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成立了宝鸡高新区秦岭区域潘太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八鱼镇、磻溪镇、潘家湾林场主要负责同志,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秦岭办,具体做好排查整治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工作步骤分为三步:1.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2.全面摸底,建立台账阶段(7月11日至8月4日)。3.综合研判,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至9月8日)。4.巩固提升,申请验收阶段(9月9日至10月6日)。


附件:关于印发《秦岭区域潘太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