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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1112H/2024-00005
发布机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9-04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高新委发〔2024〕116号

关于印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4 10:30:00

政策解读: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82/202501/t20250117_917183.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陕办发〔2023〕13号)和《宝鸡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宝改革委发〔2024〕1号)精神,持续巩固高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区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着力解决功能定位不明晰、业务重合、市场化程度不高、亏损严重等问题。到2025年,实现区属企业功能定位明确、突出经营主业、有效治理亏损、更好服务高新区发展大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明晰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合理布局业务板块,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责主业集中,进一步做优资产、做大规模、做强企业。 

    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有效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改善财务绩效水平,提升国企经济效益,激发国有资本活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改革任务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企核心功能

    进一步明晰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合理布局业务板块,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责主业集中,聚焦区属国有企业发展功能定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在维持区属国有企业现有主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界定企业主业和核心业务,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高新控股以城市建设运营与服务、园林环卫与绿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和运营服务等为主要方向,以高新区现有区域为主阵地,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适时参与科技新城片区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物业、酒店、养老等配套服务;同时坚持“股权投资+实业经营”逐步向“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转变,以打造资本运营控股集团为最终目标,依托产业集团进行整合重组,实现实体化经营转型、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创业中心聚焦科技孵化主责主业、抓好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依托四大园区和科技创新平台,坚持以科技孵化主业为核心,培育产业项目,创新科技孵化和园区运营模式,一手抓现有资产盘活、一手抓园区招商引智,不断做优做强物业、检测等现有业务,谋划开拓装饰装修、造价咨询等业务,增强自身经营发展能力,为全区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完善全区创新创业生态建设。

    新城公司承担高铁新城片区开发建设功能,目前片区开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正在向高铁新城片区建设运营管理者转变,面临债务负担沉重、资产移交结算受阻的局面。必须严守不发生债务违约的底线,以现有资产盘活和实体化经营转型为发展方向,开拓新的经营性业务板块,增强自身经营能力。同时针对高铁新城已建成移交的公益资产建立资产移交结算机制和流程,加快存量资产移交结算及资金支付,逐步恢复新城公司融资能力。

    科技新城公司承担科技新城片区的主体开发建设功能,负责代建科技新城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同时引入具有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能力及片区开发建设运营经营的综合性公司,组建开发联合体,对科技新城片区分区同步开发建设。 

    2.加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围绕服务全市及高新区发展目标,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区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坚持“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深入开展区属企业内部同质化专业化整合,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国有资本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服务高新区发展战略能力。到2025年,区属企业普遍形成主业更加突出、核心竞争力更强、人员更加精干的高效发展格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亏损企业治理专项行动,对连续3年亏损下属子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查明原因、提出意见,处置出清非主业和非优势业务、低效无效股权或资产,坚决遏制过度负债堆积与主业无关资产。到2025年,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企业户数、亏损额大幅减少。按照“存强去弱、扬长补短”的原则,清理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通过关、并、转、卖等方式,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确保2025年底所有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均控制在三级以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区属国有资本通过并购重组、市场融资、产业协同、联合攻关等方式,大力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产业园区,打造“园区+孵化器+成长器”模式,提供智慧管理系统、科研仪器共享中心等高端配套服务,对引进园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增长企业提供风投、股权投资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国有资本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投资力度,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全产业链贯通。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运用“互联网+”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物业、酒店、养老、医疗、服务数据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医疗服务产业。整合区内公共停车资源,搭建高新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施公共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发挥大数据运营分析功能,推进数据采集、整理、互联共享、分析应用,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公司治理能力,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持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质量,强化风险防范。

    1.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科学设置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事项清单,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转机制,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储备、入库管理、遴选聘任、考核评价、薪酬待遇等制度体系。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保障经理层依法履行职权。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有机统一,持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严格落实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牵头,高新财政分局、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区属国有企业实体化经营转型、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培育壮大经营性业务、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加快低效和无效资产和股权处置,全力推动资产盘活。针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实力较弱、资产运营效率不高、主责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引导企业积极对接金融机构,通过转让所有权、控制权,资产证券化、利用存量资产盘活,推动融资平台整合重组,实现资产分类配置、专业运营和效率提升。

    (1)高新控股依托产业集团进行整合重组,实现实体化经营转型。做优做强现有经营性产业,改善提升经营模式和手段,对物业、养老、园林绿化等业务稳定的公司加强经营扶持,对酒店、档案等承担支撑服务功能的公司加强管理、扭转亏损,树立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理念,提升经济效益。对持有的北办资产、陕汽商用车股权、长安银行股权处置进行主动对接、积极跟进,优化资产结构,将资产资源转化为资本。短期优化资产配置,增强流动性;长期培养经营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加强现有房地产项目(大都荟、青山栖里、城虢和院)去库存、产业园区(清庵堡园区、钛及新材料产业园)的招商招租工作,采用租售并举的模式实现产业园区项目资金尽快回笼。(高新控股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业中心突出双创载体功能,以科创中心为新的孵化核心,全面加强招商与运营,谋划布局装饰装修、造价咨询业务,培养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创业中心要从“租金收益”“政策补贴”向“孵化服务收益+投资收益”等多元化盈利模式转变。加强项目申报、技术成果接洽、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制。打造“园区+孵化器+成长器”模式,提供智慧管理系统和高端配套服务,对引进园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增长企业提供风投、股权投资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为高新区产业化做好后备军。

    推动创新融合发展。落实《打造秦创原“两链”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引导创业中心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化方式,打造创新主体。鼓励创业中心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建立高水平创新平台。(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创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新城公司有效利用高铁新城片区存量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谋划包装停车场及充电桩、塬区田园综合体、便民综合市场等收益性项目。围绕高铁新城片区学校资源密集、生活服务业不足等现状,开拓壮大教育托管等教育服务、生活商务服务业,增强自身经营发展能力。针对已建成公益资产成立工作专班,安置房资产由南客站指挥部(高铁新城管理服务局)和新城公司牵头,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由区住建局、新城公司牵头,高新区土储中心、高新财政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移交结算机制和流程,对已具备移交条件的资产和财政拨付的资金进行梳理、提出结算和冲抵对策,成熟一个移交一个,推动资产移交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加快新汇诚股权转让及剩余安置房源的租售工作,持续推动市级部门债权清收工作。(新城公司牵头,南客站指挥部(高铁新城管理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土储中心、高新财政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科技新城公司整合科技新城片区优质资源,提前谋划商业、住宅、酒店类项目,充分研究国家产业政策,谋项目、谋资金,通过企业化资本化专业运作达到自身经营平衡,全力推动科技新城片区建设工作。(科技新城公司牵头,科技新城管理服务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守牢风险防控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严控债务风险,实行债务规模与负债率的“双管控”,将负债率高、债务集中、资金链紧张且经营不善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严控投资风险,提升投资决策的专业水准,提高风险资产辨识率,全面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对盲目高负债投资、现金流不可持续、恶意逃废债、无边界无序扩张等行为,特别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强合规管理,开展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重点清理空转走单贸易、融资性贸易、违规挂靠等行为,守住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严防监管缺失,开展“控股不控权”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依法维护国有出资人权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高新财政分局、金融办、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控安全风险,夯实区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领域企业落实常态化安全整治,督促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

    (三)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水平

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快推进出资人和监管职责有机统一 ,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形成覆盖全面、科学规范、专业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1.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参与重大决策,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刚性落实,把监管延伸到基层企业,实现穿透式监管。加强国有资本预算和收益管理,严格落实市、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国资监管。健全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体系,动态优化调整授权放权事项。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企业财务数据产权信息变动在线监控管理,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原则,落实进场交易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实行“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不同,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将区属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类、公共服务类、功能类进行分类考核。对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价值创造能力、资本运营效率、资本回报和精益管理水平;对公共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公共产品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成本控制、经济效益;对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服务高新区重大发展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和成本控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协同高效监督体系。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监督,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形成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2025年依法全面完成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将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工委巡察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高新财政分局、审计局、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市场化机制,营造高水平发展环境

    加快理顺政资、政企关系,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区属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形成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1.推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管委会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支持、引导、服务企业独立自主经营,维护企业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开展政资、政企不分事项专项清理。非国资监管机构不得出资设立国有企业。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干预,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高新财政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公企业,最大限度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高新财政分局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统筹基层党组织和人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加强国有企业政治建设。增强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夯实企业政治根基。深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四好”国企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企业党组织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推动企业党建责任和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牵头,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培养选拔力度,着力构建梯次配备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结构。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优秀企业家作用,推动其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企业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巡察工作,发挥政治监督利剑作用。持续深化“两个责任”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七联动”机制办法,加强企业党组织与纪检监察机构信息互通,打通责任传导的“堵点”、“断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紧盯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资金密集的重大项目,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谋私贪腐问题。强化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和年轻干部管理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抓好作风建设,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建设清廉国企。(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属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国资局牵头负责高新区国企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年度推进实施,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各区属国有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方案相衔接,确保落地实施。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对照具体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强化督导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阶段性开展验收评价。结合新时代国企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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