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1112H/2025-00003 | |
发布机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24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高新委发〔2025〕36号 |
政策解读: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82/202507/t20250707_1165143.html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及中省市有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和2025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各镇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自然资源所(站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
4.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分摊负责。
二、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25年全市降水量趋势预测,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现平缓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的时段与地段
(一)重点防范的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降水趋势预测,预计全区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5—9月,其中7—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的地段
经参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表及相关资料,高新区今年全域作为重点防治区。
(三)重点防范的城镇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为:钓渭镇、天王镇、磻溪镇。上述城镇地质环境差,工程建设活动频繁,在降水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高新区出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任务艰巨,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14个作为2025年全区重要防治隐患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新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王周良任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任晓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殷军平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局、高新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村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农业、社会事业、住建、教体、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城建、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抓紧编制各重要灾患点、风险区的防、抢、撤方案
防、抢、撤方案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落实的系统方案,各镇主管领导和干部要详细排查、实事求是抓紧防、抢、撤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组织结构和职责;监测方案及灾害预测意见;报警信号及发布;人员撤离路线和临时安置位置;排险及救灾对策;抢险物资准备;与市、县级地灾防治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
(三)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提高群测群防预警能力
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群测群防体系。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签订责任书,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
各镇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开展避险演练,不断增强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群测群防补助。
(四)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自然资源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配合应急部门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电话:13109156810)。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汛期24小时值班,每日12:00之前通过值班电话或工作群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地质灾害信息。
各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宝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当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与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应急、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和应急调查。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镇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采取宣传单、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镇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并把重点放到村、组、户。
宣传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治基础知识和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对于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基本方法、临灾征兆识别和“防、抢、撤”方案等方面的培训;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干部群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
(六)规范行为,减少地质灾害发生
各镇政府要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村庄规划和移民搬迁选址,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对于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确需治理的,责令限期治理。
(七)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切实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重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远程会商能力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并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的新机制。
附件:1.宝鸡高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宝鸡高新区地质灾害风险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