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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宝鸡高新区拟命名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及文明家庭公示公告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2

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根据《宝鸡高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宝鸡高新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实施细则》,高新区文明办按照创建规划,在自愿申报、各级党组织审查推荐的基础上,联合区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测评验收,现将拟命名表彰的2021年度宝鸡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对公示单位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6日

地址:高新大厦八楼党工委文明办

监督电话:0917—3780050


附件:拟命名表彰的2021年度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doc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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