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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4-21 16:45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全区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按照省工信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96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陕西省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行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其中“企业资产负债率”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79号)文件中,“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申报申报材料需按《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ttp://gxt.shaanxi.gov.cn/xxgfxwj/61131.jhtml)要求提供的材料顺序胶装成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并加目录,正反面印刷,书脊处标明县区、企业名称,纸质材料一式七份。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含企业近期信用记录佐证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对已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且未过期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有效期满的,将开展复核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企业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附件3)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送宝鸡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联系人:张茜、徐旖旎    

联系电话:3780053

            


附件:1.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doc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doc

          3.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电子表).xls



宝鸡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2022年4月21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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