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规定,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宝鸡亿利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核心区中心二路(滨河路至高新大道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省水利厅专家库专家审查,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及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们将逐一处理及回应。
建设单位: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方式:王阳 15929251858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