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水利部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我区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区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
附表:宝鸡高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
宝鸡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2025年5月30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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