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文件精神,现就科研助理岗位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分类挖掘、统筹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企业及孵化器要积极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加大人才引进,推进技术升级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科研助理岗位包含但不限于:科研助理、财务助理、研发人员、实验员等。应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吸纳情况将列入科技政策奖励资金兑现及科技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等评价考核的依据。
二、加大政策宣传,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市区两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岗位发布及信息报送流程
(一)尚未发布科研助理岗位,且有科研助理岗位发布需求的单位,请下载附件1《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于每周末前填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将联合组织人社部、社保中心等部门在相关网站推送发布。同时鼓励相关单位通过招聘会、招聘平台等渠道积极发布科研助理岗位。
(二)已经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请下载填写附件2《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于每周末前上报本单位发布及录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的情况。
电话:0917-3780196 邮箱:2747810040@qq.com
附件:1.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
2.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
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