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宝市工信发【2025】8号)文件要求,请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资料,于5月29日前将资料胶装一式三份和电子版(PDF+word版)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702室。
联系人:王洋 3780053
附件: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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