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社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链的创新驱动效能,提升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强化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市场主体的责任,促进企业联合高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高新区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社发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会发展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详见《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网址https://kjt.shaanxi.gov.cn/zcwj/gfxwj/258695.html)。
二、申报程序
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ywgl.sstrc.com)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后导出,签字、盖章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在线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奖惩政策
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奖惩政策如下:
1.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以上的工程中心,省科技厅对将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将限期一年进行整改,到期后重新申请评价。
2.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依托工程中心申请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出现如下情况的,撤销工程中心资格:
(1)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行为;
(3)不接受省科技厅的监督、检查,不配合专业机构开展评估;
(4)依托单位无法保障工程中心正常运行;
(5)“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未发挥主体作用的;
(6)依托单位要求撤销;
(7)导致工程中心无法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况。
四、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五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3.纸质材料交至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高新大厦8楼西南角),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2738485279@qq.com。
联系人:雷佳 电话:3780196
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