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现对2023年秦岭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6日—12日,请予以监督。
反馈问题:244国道马尾河5号桥停车带附近及周边河道垃圾随意丢弃,4户村民及马尾河灌区管护站、某养殖户周边环境较差。
整改目标:对路面及河道垃圾集中清运,保持路面干净无杂物,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磻溪镇政府11月16日组织2名工作人员及4名潘家湾村公益岗位人员对问题点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为期2天的整顿行动。对路面及河岸周围垃圾进行清理,共计清运垃圾0.7吨。同时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主动参与秦岭保护,营造保护秦岭人人有责浓厚氛围。上述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日
责任单位:高新生态环境中心牵头,磻溪镇政府落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中心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