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河长办《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宝市河长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办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磻溪河进行了健康评价建档工作,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报请区总河(湖)长同意,现将磻溪河河流健康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河流名称
健康评价得分
河湖类别
健康状况
1
磻溪河
74.26
三类河流
亚健康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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