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18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21〕270号)文件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管理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7号)文件,经培训机构申请,区社保中心审核,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20人拨付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0917-3423775
宝鸡高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