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有关规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申请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拟同意注销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917-3802291
传真:0917-3802823 邮编:721013
附件:拟注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信息
序号 |
证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地址 |
1 |
油零售证书第6103041012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潘家湾加油站 |
翟少淳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潘家湾村 |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