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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16 14: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邮编:721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钛棒打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526

高新环评审批〔2025〕26号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钛棒打磨生产线扩建项目2025年4月14日.pdf


2025年4月14日

2

关于陕西宝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钛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528

高新环评审批〔2025〕28号陕西宝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pdf


2025年4月14日

3

关于陕西锐泽海金属有限公司金属压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529

高新环评审批〔2025〕29号陕西锐泽海金属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pdf


2025年4月14日

4

关于宝鸡巨菱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石油钻采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530

高新环评审批〔2025〕30号宝鸡巨菱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14日.pdf


2025年4月14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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