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高新十路加油站等5座加油站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延期换证的申报资料及现场进行了审查,拟同意5座加油站延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917-3802291
传真:0917-3802823 邮编:721013
附件:宝鸡高新区成品油零售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延期换证许可信息公示(第二批)
宝鸡高新区成品油零售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延期换证许可信息公示(第二批).xls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