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78.0438万元。(本次共下达114.5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78.0438万元,调整下达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6.5362万元,其他财政资金30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补助资金。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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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 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2〕276号).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