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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拟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2 11:03

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吉泰源加气加油站(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报资料和现场进行了审查,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917-3803091

传真:0917-3802823邮编:721013

附件: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12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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