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吉泰源加气加油站(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报资料和现场进行了审查,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
联系人:刘 哲 电话:0917-3803091
传真:0917-3802823邮编:721013
附件: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