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宝鸡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3 1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邮箱:gxfjhpg@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邮编:721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鸡西工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及深海先进钛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6〕18号宝鸡西工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变动)2026年4月21日.pdf


高新环评审批〔202618

2026年4月21日

2

关于宝鸡市金凯科工贸有限公司金属滤芯制造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6〕19号宝鸡市金凯科工贸有限公司2026年4月21日.pdf


高新环评审批〔202619

2026年4月21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