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宝办字[2024]97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宝鸡高新区千河镇整建制移交至陈仓区管理。
现已向宝鸡市陈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2012—2024年度千河镇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共计1437份。其中向陈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移交高校毕业生档案1413份,向陈仓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移交社会流动人员24份,详细目录可自行使用微信APP扫码查阅(如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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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