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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关于移交陈仓区千河镇人事档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发布时间:2026-05-25 13:50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宝办字[2024]97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宝鸡高新区千河镇整建制移交至陈仓区管理。

现已向宝鸡市陈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2012—2024年度千河镇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共计1437份。其中向陈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移交高校毕业生档案1413份,向陈仓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移交社会流动人员24份,详细目录可自行使用微信APP扫码查阅(如下二维码)。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人:聂策;联系电话:0917-3803112。

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6年5月25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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