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东进发展战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保障人才安心工作、创新创业,经研究,现就宝鸡高新区丝路新苑人才公寓申请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公寓概况
公寓位置:高新区天王镇天王路2号。
公寓标准: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5.15㎡)、两室一厅(建筑面积59.5㎡),配备电视机、沙发、床、冰箱、空调、热水器等日常家用家具家电。
二、租住范围
1.高新区辖区内符合宝鸡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宝鸡优才卡”持卡人;
2.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3.高新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开具证明)。
三、租住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岁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配偶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单位公房)及其它实际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住房(含宅基上房屋)。
3.申请人在本地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未享受过高新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四、租住流程
1.申请:实行线下申报方式,需提供无房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地址:丝路新苑小区一楼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谭敬 0917-3788188)
2.公示:对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选房: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按照租住期限、申请时间的顺序进行选房。
4.签约:申请人选定房源后,与运营主体(宝鸡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户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五、申报时间
2026年7月22日起,至住满为止。
六、租金及费用
1.租金标准:
①一室一厅(45.15㎡)650元/月;租金不含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
②两室一厅(59.5㎡)850元/月;租金不含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
2.押金:入住时缴纳押金1000元,在退租时如房屋无损坏,押金全额退还。
3.其他费用:租住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住期限
1.原则上租住期限为1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2.续租一般不超过5年。
八、管理与服务
1.宝鸡高新区丝路新苑人才公寓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提供安保、保洁、维修等服务。
2.租住人应遵守人才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
3.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宝鸡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对租住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租住人,有权解除租住合同,收回房屋。
九、退出机制
1.租住期满,承租人应主动办理退租手续。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人才公寓:
①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②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③破坏、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拒不恢复原状的。
④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⑤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⑥租赁期满未按规定提出资格复审的。
⑦申请人在宝鸡(高新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或通过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
⑧租赁期满经复审不符合入住资格的。
⑨不配合人才公寓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⑩其他需要终止租用情形的。
【联系电话】宝鸡高新区丝路新苑物业办 0917-378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