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陕西宝钛万豪钛业有限公司35吨真空自耗电弧炉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35吨真空自耗电弧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宝钛万豪钛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科技新城综合保税区高新大道624号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1号生产车间建设35吨真空自耗电弧炉生产线,安装35T真空自耗电弧炉、钻床、卧式锯床、车床等及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纯钛锭(TA1)2240吨、年产钛合金锭(TC4)56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宝钛万豪钛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390908030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科技新城综合保税区高新大道624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18829675269 邮箱:3938771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陕西宝钛万豪钛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