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68批次,合格66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68批次,合格66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高新开发区百汇购物广场购买的尖椒,噻虫胺检出0.098mg/kg,标准要求≤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宝鸡高新开发区宝平豆腐加工零售店加工/自制的嫩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149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