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2026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宝鸡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6 16: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8日(3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邮箱:gxfjhpg@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邮编:72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检计二室酸浸能力建设项目

宝鸡市陈仓区钓渭镇法士特大道

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齿联二车间闲置房屋(50㎡)进行建设,主要设置一座酸浸槽(长3.6m*0.6m*0.45m),槽内分设酸浸、冲洗、脱水、漂白、中和、涂油各单元,并配套环保相关的污染治理设施,新增一座酸浸检测室。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41.8%。建成后每年检测酸浸齿轮、轴约9000件。

1.废气:酸浸检测槽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噪声:建筑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在声源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器或加阻尼材料;对于强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措施,风机采用隔声、消声等减噪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

3.一般固废:不合格零件定期清理收集,妥善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综合利用。

4.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酸浸检测液、喷淋废液、废防锈油等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具备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检计二室酸浸能力建设项目)环评正文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