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1112H/2024-00003 | |
发布机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6-12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秦岭区域峪口峪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高新委发〔2024〕88号 |
政策解读: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82/202501/t20250102_908066.html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保护秦岭的历史责任。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力度,纵深推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排查秦岭区域峪口峪道内构筑物(建筑物),严厉打击“五乱”问题,持续推进秦岭区域峪口峪道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分类有效管控,全面提升秦岭区域峪口峪道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峪口峪道内构筑物(建筑物)排查整治、河道综合治理、农家乐(民宿)规范经营、景区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推进协同治理,全面提升峪口峪道综合环境水平。
(二)坚持科学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坚持生态保护与环境提升并重,对违法建筑拆除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及时进行清理覆土、绿化美化,对峪(河)道的水体清洁治理,消除山石塌方隐患点,做好小水电站保留设施的日常管护,整治乱堆乱放垃圾等工作,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依法依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坚持治理与管理并重,实现依法管山、依法护山、依法治山。
(四)坚持系统推进。坚持规划引领,系统修复,稳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做好《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及省秦岭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问题整治,落实好河流清“四乱”等重点工作,着力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峪道生态环境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宝鸡高新区秦岭区域峪口峪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唐立军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周良,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谭荣盛,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海翔,党工委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权文林任副组长;马营镇、天王镇、钓渭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工作局、高新生态环境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秦岭办 ,具体做好排查整治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目标任务
按照“逐年实施、重点治理、长效管控”的总体目标,结合高新区实际,确定马营镇燃灯寺、天王镇天盘路、钓渭镇同峪等3个峪口峪道为整治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分别深入开展秦岭区域峪口峪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防控违法建筑、加强生态治理、推进科学管控的能力,健全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至2026年底前,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峪口峪道得到有效管控。上述3个之外的峪口峪道,由各相关镇参照此方案自行开展治理。
(一)构筑物(建筑物)摸排
各相关镇对马营镇燃灯寺、天王镇天盘路、钓渭镇同峪3个峪口峪道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拉网式排查,利用无人机航拍、进村入户查手续、现场勘验房屋建筑现状等措施,全面准确掌握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时间、建筑结构、层数以及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建立具有全面准确属性与位置信息的建筑物(构筑物)综合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
(二)加强综合治理
1.严厉整治“五乱”问题。一是对摸排结果进行综合研判,对确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严肃查处和整治未批先建、批建分离、非法占地、批小建大、违法加建以及“一户两院”等问题,规范峪口峪道区域内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实现常态化管理。二是严肃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在峪(河)道、水源地保护地等区域采砂、采石、取土、开垦等行为,持续做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小水电保留设施管护等工作。四是夯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清理峪口峪道区域的畜禽养殖场(户)、防止违法占地堆放垃圾弃渣等现象。五是严厉打击捕猎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加强峪口峪道区域的餐饮场所监控管理,对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利用的行为严肃查处。
2.加快实施生态修复。一是加强覆土植绿。对违法建筑拆除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及时进行清理覆土、绿化美化,扩大林、草覆盖面,提升整治成效。二是加强植树增绿工作。采取低效林改造、坡面植草等措施,加大峪道两侧山体生态修复力度,提升森林质量。三是加强水生态保护。落实好河流清“四乱”,推动秦岭水源水质不断改善。
3.严格落实长效管理。落实各镇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常态化管理,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各级网格员的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三)实行分类管控
根据秦岭区域主要峪口峪道所处具体位置和实际情况,实行峪口峪道分类管理。
1.限制出入类。对涉及水源保护地、生态脆弱区域、矿山恢复治理和暂不适宜休闲旅游的峪口峪道,严禁游客及与工作无关人员出入,坚持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责任部门处置。
2.管控出入类。对无旅游景区但有少量游客出入或尚未实施移民搬迁村庄的峪口峪道,要对出入人员、车辆等实施登记,建立工作台账,控制进出人员数量,对发现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责任部门处置。
3.正常出入类。对大型旅游景区和沿线有村民长期居住的峪口峪道实行正常通行,加强日常巡查,坚持正面引导,严防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发生。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马营镇燃灯寺2024年6月30日前,天王镇天盘路2025年3月31日前,钓渭镇同峪2026年3月31日前)。高新区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各相关镇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迅速投入开展工作,为排查整治工作打好基础,确保摸清查实整治彻底;同时要做好摸底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支持。
(二)全面摸底,厘清底数阶段(马营镇燃灯寺2024年7月30日前,天王镇天盘路2025年5月31日前,钓渭镇同峪2026年5月31日前)。各相关镇对峪口峪道建筑物(构筑物)、畜禽养殖、农家乐、堆放垃圾、排放污水、侵占河流、采砂取土、违法开垦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填写《秦岭区域峪口峪道排查清单》(附件1),本阶段结束前1周内报送区秦岭办汇总,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为下一步研判、整治奠定基础。
(三)综合研判,集中整治阶段(马营镇燃灯寺2024年10月31日前,天王镇天盘路2025年10月31日前,钓渭镇同峪2026年10月31日前)。本阶段开始2周内,区秦岭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召开问题整治研判会,全面精准研判,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建立《秦岭区域峪口峪道问题台账》(附件2)。相关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照台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全过程跟踪处理,确保整治全过程依法依规。各相关镇要留存照片、视频影像、证件资料,确保无疏漏、无差错。
(四)巩固提升,市级核查阶段(马营镇燃灯寺2024年11月30日前,天王镇天盘路2025年11月30日前,钓渭镇同峪2026年11月30日前)。本阶段结束前2周内,各问题整改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区级验收,填写《秦岭区域峪口峪道问题整治验收表》(附件3),并将验收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区秦岭办。区级验收完成后,区秦岭办向市秦岭办上报专项报告,市秦岭办联合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林业、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秦岭区域峪口峪道集中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峪口峪道构筑物(建筑物)摸排、生态环境治理和管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进摸排整治管控工作。
(三)严格督办考核。各相关镇、各相关部门要紧盯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区秦岭办要严格监督考核,对摸底排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细致、走过场,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工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