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1112H/2024-00012 | |
发布机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1-22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乐购宝鸡 喜迎新春”春节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高新委发〔2024〕13号 |
政策解读: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82/202501/t20250121_1113062.html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促进文旅商体融合发展,抓住春节等传统节日消费旺季有利时机,提振消费信心,创新消费场景,激发商贸企业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和动能,努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按照市商务局和管委会安排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春节期间高新区促消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乐购宝鸡 喜迎新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底至2024年2月中旬
三、活动主旨
紧盯岁末年初消费热点和重要时段,结合春节消费、度假休闲等符合民俗习惯的元素,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日用百货、品质家居、精品服饰、汽车销售、餐饮促销、电商带动等文商旅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的促消费活动,加快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全区消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四、重点活动
(一)开展“喜迎新春市集”开集活动。在天下汇、方圆荟、吾悦广场陈仓老街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场、大厅开展迎小年新春市集开集活动。鼓励各重点商贸企业积极通过开展年货大集、抽奖体验、满赠有礼、会员福利、节庆打卡、等形式,激发消费热情,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二)开展“非遗民俗”展示体验活动。在凤凰印象雍城集、陈仓老街等街区,联合组织宝鸡民俗馆及老街非遗文化街区等,开展民俗社火街区巡展,邀请民间艺人打造非遗展示,鼓励群众学习民俗知识,提高对非遗文化的参与度、关注度,增强非遗、文创产品销售活力。
(三)开展“夜游高新 沉浸体验”夜间消费活动。在陈仓老街、宏兴国际网红街区、聚丰·一品大街、凤凰印象·雍城集等夜间经济消费聚集区,利用门前广场、街区、周边共公共区域,采用“声光电”方式,进一步营造春节氛围,打造高新“年味儿”;组织开展篝火舞蹈、打铁花、送福袋、灯谜会等夜间特色文旅休闲活动,通过街区文化创意门店、精品综合超市、场景消费地等商业设施,进一步打造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情景式文化体验商业街区,活跃春节期间夜间经济消费热潮。
五、工作职责
(一)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做好整体活动协调组织工作;
(二)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三)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执法大队、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活动的手续报批备案工作;
(四)高新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活动期间交通管理工作;
(五)高新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和救援保障工作;
(六)马营镇政府、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公共秩序的维稳和安全保障工作;
(七)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全力以赴抓落实,切实打好工作任务提前量,确保高效完成促消费活动。
(二)请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人流疏导等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