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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高新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9-22 14:57:29

原文链接:2021年高新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我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解决农户房屋抗震性能差的问题。根据《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宝鸡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住建发〔2021〕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是目标任务;

二是试点对象;

三是改造标准;

四是补助标准;

五是实施步骤,具体分为四步:(一)确定改造对象。(二)实施抗震改造。(三)组织竣工验收。(四)拨付补助资金。

六是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夯实各级工作责任。(三)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四)合理选择改造方式。(五)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六)规范农户信息档案。(七)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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