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26 16:29:54

史桂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新三路到高新十二路建设初级中学的建议》(第 154 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的关心关注,现就您《建议》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高新区人口的快速增加,学位供需不足已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高新区每年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规划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在高新三路到高新十二路之间布局了高新一中、宝钛子校、宝一中高新校区和高新二中(宝一中分校)四所初级中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主城区学位不足的问题。2019年,我们在高新六路以东、渭滨大道以南规划建设宝鸡高新南站中学,但因土地手续等原因中途停工,目前已基本办理完成土地手续,正与规划部门和设计单位优化原有建设方案,满足现有规划和设计要求后即可启动建设,建成后可提供1800个学位。我们将进一步精准聚焦教育短板,优化学校布局,打造高新教育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高新区发展提供宝贵意见,促进我们更好地推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6 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