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李峰科
宝高新委函〔2025〕92号
茹文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新区辅道重点路段设立红绿灯的提案》(第33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提案》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经与交警部门沟通,在滨河路与学子路、滨河路与和谐路丁字、滨河路与钛谷路丁字均设置有红绿灯,目前滨河路与和谐路丁字红绿灯正常运行。前期我们将滨河路与学子路、滨河路与钛谷路丁字红绿灯开通,经过试运行和现场观察,信号灯开通后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因此将信号灯进行关闭,关闭后交通恢复正常无拥堵。我们已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早晚高峰时段在滨河路此路段安排警力进行疏导,同时加大违停车辆的治理力度,缓解此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高新区发展提供宝贵意见。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梁晓明,电话:37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