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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86号 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01 10:56:10

类 别:B

签发人:李峰科

宝高新委函〔2025〕110号


赵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新片区供暖热源的提案》(第486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提案》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冬季采暖需求日益增加,供暖服务质量关注度持续增高。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及时与市热力公司和市住建部门对接,市热力公司正在统筹计算高铁站片区供热负荷和当前新能源供热成本,按照“群众可承受、企业可承担”原则,拟在高新四路南端建设综合能源站,同步在供热管网末端区域加设空气能热泵方式,缓解该区域供热质效不佳问题。同时,按照2024年宝鸡市出台的宝鸡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要求: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建设高耗能、高排放的供热设施。已建成使用的,应当按照城市发展规划、节能环保的原则予以改造。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我们在新建商业、民用建筑建设使用前期同步鼓励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方式解决供热问题。

关于往高铁南站片区架设供热专线建议,目前宝鸡市正在积极推动宝二电长输项目,项目落地建成后能够极大缓解全市热源紧张问题。该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宝鸡市热力公司主要负责,目前正在积极洽谈中。

关于统一执行热计量计费方式的建议,从2010年就开始推行供热计量,按照热力公司要求,小区入网用热率达60%方能采用热计量计费方式,其余均按照面积收费。小区用热率达标后,由小区向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热力公司制定改造方案并进行表计采购等前期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照热计量方式进行计费。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高新区发展提供宝贵意见。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梁晓明,电话:3780186)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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