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人社发【2011】193号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何宏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任命:
何宏年同志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县);
郑文同志兼任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