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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1112H/2026-00003
发布机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6-02-25 00:00:00
名  称: 关于公布《宝鸡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高新委办发〔2026〕5号

关于公布《宝鸡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27 14:10:00

 政策解读:https://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82/202603/t20260304_1250147.html

各镇人民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支撑服务机构:

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1号),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修订完成的《宝鸡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涉及调整的内容如下:

一、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删去高新公安分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高新生态环境中心主管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名称调整为“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三、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3〕111号)、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安全审查、行政许可职责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宝市应急发〔2023〕188号)文件精神,将“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应急管理局”。

四、将“校车使用许可”的实施机关调整为“高新区管委会”(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教育体育局、高新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五、删除农业农村工作局主管的“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附件:宝鸡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宝鸡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共185项,区本级事项126项,市级委托事项33项,省级委托26项)

序号

区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高新财政分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财政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19〕1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2   

高新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高新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   

高新执法大队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   

高新执法大队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5   

高新执法大队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6   

党工委宣传部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7   

党工委宣传部

营业性演出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8   

党工委宣传部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   

党工委宣传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   

党工委宣传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1   

党工委宣传部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出版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2   

党工委宣传部

音像制品制作业务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3   

党工委宣传部

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4   

党工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5   

党工委宣传部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电影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6   

党工委宣传部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7   

党工委宣传部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   

党工委宣传部

音像制作单位、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9   

党工委宣传部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20   

党工委宣传部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

《旅行社条例》(2009年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21   

党工委宣传部

文物拍卖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文物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22   

党工委综合部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23   

党工委综合部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24   

党工委综合部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25   

党工委综合部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26   

党工委综合部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27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28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29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30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6〕34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陕人社发〔2013〕43号)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31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陕西省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32   

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7号)
《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33   

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34   

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公布,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35   

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核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36   

经济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

《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40号)

37   

教育体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38   

教育体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39   

教育体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0   

教育体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高新区管委会(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教育体育局、高新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1   

教育体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2   

教育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3   

教育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体育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体发〔2013〕5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4   

教育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45   

农业农村工作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46   

农业农村工作局

取水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47   

农业农村工作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48   

农业农村工作局

河道采砂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49   

农业农村工作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0   

农业农村工作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1   

农业农村工作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2   

农业农村工作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3   

农业农村工作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4   

农业农村工作局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农药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5   

农业农村工作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6   

农业农村工作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7   

农业农村工作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58   

农业农村工作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59   

农业农村工作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60   

农业农村工作局

动物诊疗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61   

农业农村工作局

兽药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兽药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62   

农业农村工作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63   

农业农村工作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64   

农业农村工作局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65   

农业农村工作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66   

农业农村工作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67   

农业农村工作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68   

农业农村工作局

渔业捕捞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69   

农业农村工作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70   

农业农村工作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71   

农业农村工作局

挖掘、占用、利用、跨(穿)越水工程设施建设活动批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72   

农业农村工作局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实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73   

农业农村工作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4   

农业农村工作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5   

农业农村工作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农业农村工作局

《植物检疫条例》

76   

农业农村工作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77   

农业农村工作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8   

农业农村工作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9   

农业农村工作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80   

农业农村工作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81   

农业农村工作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82   

农业农村工作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83   

农业农村工作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农业农村工作局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84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85   

社会事业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殡葬管理条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86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87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

88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

89   

高新生态环境中心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高新生态环境中心(县区级审批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0   

高新生态环境中心

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高新生态环境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91   

社会事业局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5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2   

社会事业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社会事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93   

社会事业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社会事业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94   

社会事业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6号)

《关于划转“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宝高新组发(2023)291号

95   

社会事业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6   

社会事业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卫健委委托实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7   

社会事业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8   

社会事业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99   

社会事业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0   

社会事业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1   

社会事业局

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2   

社会事业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3   

社会事业局

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服务局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4   

社会事业局

医疗广告审查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5   

社会事业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6   

社会事业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7   

社会事业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08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9   

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9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110   

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111   

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3〕111号)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安全审查、行政许可职责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宝市应急发〔2023〕188号)

112   

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应急管理局(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3〕111号)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安全审查、行政许可职责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宝市应急发〔2023〕188号)

113   

应急管理局

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应急管理局(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114   

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11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1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1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绿化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1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1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2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20〕78号)

12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2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24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初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2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2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拉线接电、悬挂物品的批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12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批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12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2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交通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3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批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3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批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3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13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134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批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35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20〕78号)

13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20〕78号)

137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20〕78号)

138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20〕78号)

13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4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4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142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43   

高新公安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44   

高新公安分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45   

高新公安分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146   

高新公安分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47   

高新公安分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48   

高新公安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149   

高新公安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50   

高新公安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51   

高新公安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2   

高新公安分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3   

高新公安分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154   

高新公安分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高新公安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155   

高新公安分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高新公安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156   

高新公安分局

户口迁移审批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57   

高新公安分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

158   

高新公安分局

普通护照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59   

高新公安分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60   

高新公安分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61   

高新公安分局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62   

高新公安分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63   

高新公安分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高新公安分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64   

高新公安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65   

高新公安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高新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66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食品生产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67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68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69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170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市场监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36号)

171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企业登记注册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高新区企业注册登记划转交接备忘录》

172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高新区企业注册登记划转交接备忘录》

173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74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75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76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77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

178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79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化妆品生产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药监局托实施)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0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药品生产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药监局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1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第二类)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药监局托实施)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2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药监局托实施)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3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4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三、四类)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药监局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高新委办发〔2019〕14号)

18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盐务局委托实施)

《食盐专营办法》
《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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