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李峰科
宝高新委函〔2026〕19-17号
市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高新大道试点潮汐车道的提案》(第119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提案》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贵单位的提案聚焦高新大道通行,对于完善区域道路交通配套、提升交通通行效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收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调研勘察,高新大道沿线出入口密集、交织冲突大,高新一路至高新十路连续设置多个交叉口、小区出入口、商业开口,潮汐车道需要封闭部分路段中央开口,严格管控车辆横穿;完整潮汐车道需要增设可变车道信号灯、LED指示标牌、全程监控抓拍、隔离设施(移动式护栏/水马),智能化设施投入大、运维要求高;高新大道早晚高峰双向流量波动幅度大,拥堵多发节点集中在高新大道与蟠龙路、学子路、天玺路交叉口,若路口信号灯、渠化没有同步改造,车流会在路口形成新的堵点。我们已与交警部门沟通,通过优化高峰期信号灯配时、完善路口待转区规范标线、强化高峰期交通疏导等措施改善通行,同时持续开展交通流量长期观测,待流量数据、安全评估、资金条件成熟后,再统筹推进潮汐车道试点工作。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高新区发展提供宝贵意见。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联系人:苗好,电话:37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