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关于对《高新区关爱残疾人住院医疗补贴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7-31 15:00:00

原文地址: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58/col11625/202508/t20250818_1195407.html

为了有效发挥高新区“大健康+大民生”的职能优势,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康复资源,探索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新模式、新方法,以满足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和康复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残疾人高新区关爱残疾人住院医疗补贴项目实施。

一、政策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13]7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的意见》(宝政办发[2015]57号)精神,开展以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为重点,以机构康复为平台,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实现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现代康复理念,对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家庭服务评估,通过康复机构的有效康复治疗,减少残疾和控制残障程度,全方位、多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精细化康复服务,达到防治结合的目的。

二、核心目标

为高新区16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补贴。通过康复服务进家庭项目救助,提高残疾人其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帮助树立康复信心,预防残疾和减轻残障程度。

三、救助标准

高新区关爱残疾人住院医疗补贴项目采取项目救助补贴一部分,居民医保报销一部分,乡镇卫生院优惠一部分“三个一”的原则实施。在患者康复治疗居民医保报销后给予中度重度患者625元/名的康复救助补贴(补贴直接拨付予辖区各医院)。

四、项目成效

为高新区(磻溪镇、天王镇、钓渭镇)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补贴。通过康复服务进家庭项目救助,提高残疾人其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帮助树立康复信心,预防残疾和减轻残障程度。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