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关于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0-22 10:00:00

原文地址:http://bjgx.baoji.gov.cn/col10454/col10457/col10458/col11625/202511/t20251114_1226705.html

一、提出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根据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水发〔2020〕13号)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的指导意见》(陕水农发〔2022〕28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宝政发〔2023〕14号)等部署要求,为提升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为动力,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原则,依托企业化运营,实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县域平衡”的总目标。充分考虑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和分布,因地制宜创新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模式,全面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县域统管推进机制。将县域统管纳入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适合本地实际的统管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税收优惠、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激励及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

二是明确县域统管运行模式。实行“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模式。由农业农村工作局行使“行政监管”职责,各镇成立或确定本辖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由高新水务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实现“企业化运营”,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同时明确运营费用由水费收入、中央及省、市级维修养护资金、区级财政补贴等资金构成,确保运营可持续。

三是全面推进专业化管护。高新水务公司作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接受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的行业管理、指导,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等要求的供水质量和服务。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30502000210号